申命记 18

申命记 18

利未人的份

1利未 祭司、利未 整个支派在以色列 人当中没有份,没有继业,他们要吃耶和华的火祭,那就是他们的继业。

2利未 人在自己的弟兄当中没有继业;照着耶和华向他所应许的,耶和华就是他的继业。

3祭司从民众应得的份是这些:那些祭献牛或羊的人,要把祭物的前腿、腮颊和胃肠给祭司。

4你也要把初熟的五谷、新酒和新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给祭司。

5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从你各支派中拣选了利未 ,要让他和他的子孙终生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。

6如果有利未 人从你的某一座城,从他所寄居的以色列 任何地方离开,随心所愿来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,

7他可以像在那里侍立于耶和华面前的利未 弟兄们那样,奉他的神耶和华的名事奉。

8在他变卖家产的所得以外,他还可以享用与他们同等的份额。

不可行邪术

9你进入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的那地以后,不可效法那些民族的可憎行为。

10你们中间不可有人让自己的儿女经火,不可有占卜的、算命的、行法术的、行巫术的、

11念咒的、招魂的、通灵的、求问死人的。

12因为凡是做这些事的人,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;正是因为这些可憎之事,耶和华你的神才要把那些民族从你面前赶出去。

13你要在你的神耶和华面前作纯全人。

14你将要赶出的那些民族是听从算命的和占卜的;至于你,耶和华你的神不允许你这样做。

将有一位先知

15耶和华你的神将从你们中间,从你的弟兄中为你兴起一位像我一样的先知,你们要听从他。

16正如在何烈 山集会的日子,你向耶和华你神所说的一切,那时你请求说:“不要让我再听到我的神耶和华的声音,也不要让我再看到这猛烈的火,免得我死亡。”

17耶和华就对我说:“他们说的好。

18我将从他们的弟兄当中,为他们兴起一位像你一样的先知。我要把我的话放在他口中,他必把我所吩咐的一切都告诉他们。

19那时,如果有人不听从我的话,就是他奉我名所说的话,我必向这人追讨罪责。[#18:19 罪责——辅助词语。]

20但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,说我没有吩咐他说的话,或者奉别神的名说话,那先知必须被处死。

21如果你心里想:‘我们怎么知道那不是耶和华说的话?’

22那么,当先知奉耶和华的名说话,而这话没有成就,没有应验,这话就不是耶和华说的,是那先知擅自说的,你不必怕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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